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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
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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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玉溪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要特别说明增减变动情况)
八、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bet365新地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荒山及石漠化的调查与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经营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4、拟订森林公园保护规划,实施建立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承担按照国家森林公园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上报国家森林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制定湿地保护规划。
5、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建设规划,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和应急处置。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报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的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指导县区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命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林业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的指导。
9、研究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贯彻执行林产品质量、技术规程等林业产业行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和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负责林木种质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的管理、组织,指导林木品种的选育、审定和林木良种的繁育、推广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行为。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玉溪市林业局、玉溪市森林公安局、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玉溪市国营玉白顶林场、玉溪市种苗工作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目标任务:①实施营造林13万亩。②实施森林抚育1.5万亩。③实施市级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项目26万亩。④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面积480.62万亩,非天保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291.75万亩。⑤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727.46万亩。
2、重点项目:①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计划实施4.76万亩。②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计划实施0.6万亩。③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实施5.9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89万亩,封山育林5.05万亩。④防护林工程项目,计划实施人工造林1.7万亩。⑤森林抚育项目,计划实施1.5万亩(其中天保区0.5万亩)。⑥市级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整合国家和省级项目实施市级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项目26万亩。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计划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面积480.62万亩,非天保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291.75万亩。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计划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727.4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69.83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39.81万亩;市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7.82万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3人,其中:行政编制 61人,事业编制102人。在职实有1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5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0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05人。
车辆编制27辆,实有车辆2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031.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31.1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31.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31.1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31.17万元(本级财力5695.43万元,专项收入2020.3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15.4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031.1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03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5.29万元,项目支出2825.88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其中: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3.63万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67.23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5.40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86.9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4.85万元);20827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6.40万元(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4.29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4.99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7.12万元)。
2、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7.40万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7.4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8.6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2.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6.49万元)。
3、213农林水支出6864.85万元,其中:21302林业6864.85万元(2130201行政运行1776.32万元、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2262.66万元、2130205森林培育58.49万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61.70万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20.00万元、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213.69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2272.00万元)。
4、221住房保障支出255.29万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255.29(2210201住房公积金245.63万元、2210203住房补贴9.6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
•1、基本支出5205.2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53.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11.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0.93万元)。
•2、项目支出2825.88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1、森林防火经费136.81万元,其中:
①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大理森林航空消防基地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云林指办〔20092〕8号)的要求。安排市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76.66万元(其中bet365新地址70.00万元、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6.66万元)。
②根据《bet365新地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森林火灾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林联发〔2017〕54号)《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保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林联发〔2017〕7号)的要求,安排市级应急物资储备经费60.15万元。
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界定和申报国家重点公益林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14〕212号)及《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建立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玉办发〔2016〕54号)要求,2016年实施国家、省级及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727.46万亩其中:国家369.83万亩、省级339.81万亩、市级17.82万亩,安排市级配套项目管理经费10.00万元。
3、根据云南省政府令〔1998〕第67号 及《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快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林保护〔2014〕25号)要求,安排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经费20.00万元。
4、根据玉溪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直部门(驻玉单位)"十三五"期间义务植树工作方案》(玉绿委办{2016】2号)、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全绿字【2017】6号要求,安排市直义务植树补助经费32.00万元。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云林种苗【2017】2号)要求,安排峨眉含笑引种苗木培育、四照花选育苗木培育项目经费13.91万元。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7万元。
7、国有林场改革基础设施建设245万元,用于管护站建设改造、单位总水管改造、林区道路维修、管护站点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及办公楼内外墙修缮等。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1734.49万元,主要用于①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绿化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13〕107号)要求,安排绿化造林补助经费58.49万元(苗木补助费58.49元),其中:红塔区苗木补助费2.70万元、华宁县苗木补助费12.00万元、通海县苗木补助费13.50万元、易门县苗木补助费5.85万元、峨山县苗木补助费6.00万元、江川区苗木补助费5.25万元、元江县苗木补助费1.87万元、新平县苗木补助费5.32万元、澄江县苗木补助费6.00万元。②根据玉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市直及中央和省驻玉单位"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玉扶组发〔2016〕15号)要求,安排"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补助经费60.00万元,其中:峨山县30.0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20.00万元、造林绿化经费10.00万元);易门县30.0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20.00万元、造林绿化经费10.00万元)。③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政策的通知(云财非税〔2015〕34号),2018年预计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2020.00万元,按比例应返还各县区80%共计1616.00万元,其中:红塔区48万元、江川区48万元、通海县24万元、峨山县96万元、澄江县80万元、华宁县40万元、易门县240万元、元江县640万元、新平县400万元。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1、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76.88万元,根据《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保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林联发〔2017〕7号)《bet365新地址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森林火灾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林联发〔2017〕54号)精神,安排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市级配套补助经费76.88万元,其中:红塔区4.78万元、江川县2.85万元、澂江县2.44万元、通海县3.04万元、华宁县4.77万元、易门县8.54万元、峨山县11.48万元、新平县24.31万元、元江县14.67万元。
2、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298.09万元,其中:①根据《关于认真落实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的通知》(云森指办〔2012〕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安排"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经费148.70元,其中:红塔区8.10万元、江川区5.49万元、澄江县4.42万元、通海县6.33万元、华宁县8.12万元、易门县15.61万元、峨山县21.97万元、新平县47.12万元、元江县27.78万元、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71万元、玉白顶林场2.05万元。②根据《关于下达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7〕570号)要求,安排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市级配套经费77.99万元,其中:澄江县38.79万元、易门县39.20万元。③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防护林工程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云发改投资〔2017〕759号)要求,安排防护林工程项目配套经费71.40万元,其中:红塔区21万元、澄江县33.60万元、峨山县16.8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51.70万元,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建立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玉办发〔2016〕54号)要求,全市市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7.82万亩,其中:国有2.23万亩、集体个人15.59万亩。按国有公益林8元/年.亩,集体、个人公益林15元/年.亩的标准,需补偿经费251.70万元,其中:林权所有者补偿费155.90万元(红塔区98.70万元、峨山县27.90万元、元江县29.30万元)、管护费95.80万元(红塔区46.88万元、峨山县13.25万元、元江县22.22万元、市林业局4.46万元、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8.99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4个,采购预算资金466.79万元。比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866.53万元减少399.74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森林防火视频监控服务二期项目、国家重点火险区三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玉溪市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森林防火运兵车购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车辆购置等。2018年政府采购是防火取水道路建设133.00万元、市级应急物资储备项目60.15万元、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20.00万元、《玉白顶林场森林资源经营方案》《玉白顶林场中长期规划》14.00万元、路天沟防火营房工程35.60万元、路天沟管护房修缮10.00万元、路天沟森林防火营房工程项目24.40万元、公务用机动车购置30.00万元,玉白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50.00万元、涉林案件司法鉴定服务项目10.00万元、国有林场勘探设计项目10.00万元以及各单位购置的办公电脑、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69.64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要特别说明增减变动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73.44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44.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9.2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预算支出174.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44.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9.63万元)相比减少0.74万元,下降0.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减少0.38万元,下降0.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36万元,下降0.28%,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本着"热情周到,规范节俭"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切实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杜绝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二是从严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实行专人专管、节假日封存、严格停放地点,同时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杜绝了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八、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3253.25万元,与2017年3195.94万元相比增加57.3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奖金增加及各种保险缴交金额提高。
(二)2018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111.11万元,与2017年450.37万元相比增加660.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经费、聘用森林防火人员薪酬、单位办公用房租金、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费用等增加及定额标准提高。
(三)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0.93万元,与2017年991.98万元相比减少151.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调到工资福利支出。
九、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项目经费553.88万元,与2017年4243.35万元相比减少3689.4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绿化造林补助、玉溪市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森林防火经费、森林防火通道、森林病虫害防治、退耕还林工程、林业项目管理、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市级配套、全省林业专网建设、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国家重点火险区三期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玉溪市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森林防火运兵车购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车辆购置等项目经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