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6-08
6月5日,易门县森林公安局根据群众报警,及时救护一只普通夜鹰。
6月5日18时45分,易门县森林公安局值班室接到一名群众报警称:"我在御景龙园散步,发现一只鸟受伤不会飞,请你们救护"。接报后,值班民警及时出警赶到现场,将鸟带回单位。经检查,发现鸟的左翅膀与身体连接部位骨折,鲜血染红了周边的羽毛,民警用云南白药粉末处理伤口临时救护。
经识别,该鸟中文名普通夜鹰,属国家公布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
民警呼吁:爱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拒绝杀戮,猎杀野生动物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全社会都来保护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