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6-08
为确保我市林区治安秩序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玉溪市森林公安局明确三项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涉林案(事)件,严防发生重大涉林安全事故,全力维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林区治安环境。
积极预防涉林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重特大涉林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下最大力气细化灾前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紧紧围绕可能影响林区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组织警力深入一线、深入群众,集中排查化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稳妥地做好控制引导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众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加强林区社会面管控,确保治安持续稳定。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大巡逻防控,加强对涉林、涉枪、涉恐、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源头管控,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威慑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加强林区治安区域联动,组织发动辖区群防群治力量,强化治安管理和巡逻防范,确保林区治安秩序良好。
严格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队伍不出现问题。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进一步严肃警风警纪,强化教育管理,狠抓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深入内部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火灾、被盗、失泄密等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人民警察纪律条例,严格车辆、枪支管理使用规定,坚决防止民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全力以赴建设"平安林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
截至2018年5月底,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574起,查处574起,综合查处率100%,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14起,增幅24.8%;其中,立刑事案件57起,破获56起,破案率98%,破案数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8起,增幅100%;查处行政案件518起,办案数较去年相比增加86起,增幅19.9%;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逮捕9人,移送起诉案件5起,查处违法人员505人(次),收缴林木2.91立方米,收缴木材27.53立方米,野生植物9株,野生动物43头(只),收缴违法所得0.32万元,罚款233.65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