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09-02
bet365新地址职能介绍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0〕14号),设立bet365新地址,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荒山及石漠化的调查与动态监测和评估,并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经营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职责。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省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四、拟订森林公园保护规划,实施建立森林公园保护与管理;承担按照国家森林公园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上报国家森林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制定湿地保护规划。
五、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建设规划,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和应急处置。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名录,报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的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七、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指导县区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命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林业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 八、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的指导。 九、研究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贯彻执行林产品质量、技术规程等林业产业行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和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及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二、负责林木种质资源及林木新品种的管理、组织,指导林木品种的选育、审定和林木良种的繁育、推广工作;承担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行为。 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四、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