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12-13
2017年12月11日,为期一周的华宁县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圆满结束,各乡镇(街道办)、林场顺利通过考核。
根据华宁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宁州街道办事处、国营禄丰林场、国营东山林场签订的《华宁县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责任状》和《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要求,县考核组于2017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到各乡(镇)、街道、林场进行了检查考核。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抽查村委会执行情况等方式,对3镇1乡、1街道和2个林场2017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各乡镇(街道办)、林场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对各乡(镇)、街道、林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各乡镇(街道办)、林场进一步完善资料,加强痕迹管理;二是严格按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集体补偿使用;三是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及护林员工资,严格按照"一卡通"执行,确保护林员工资发放到位;四是制定完善村级公益林管护规章制度及护林员监督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护林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完善村级档案资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