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4-09-12
2014年9月4日下午18时30分,元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参与元江9•01特大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缉捕过程中,充分发挥熟悉林区情况行业优势,在元江县某林区一举抓获致2人死亡、2人重伤、潜逃近80个小时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及时消除了不稳定因素,有效维护了全县林区和社会治安稳定。
2014年9月1日中午12时35分,元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咪哩乡大新村委会堕谷组有人被砍伤了,请处理。接报后,元江县咪哩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后,经工作了解砍人者叫金某某,现已潜逃。案发后,元江县森林公安局根据县委、政府和县公安局统一部署,当即指派副局长李者波带队,抽调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当地少数民族语言和林区情况的六名民警前往指定地域参与9•01案件犯罪嫌疑人查缉工作。元江县森林公安局查缉组根据案发地属于林区、周边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接壤、林区道路四通八达、林区人员活动频繁等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对山情、林情、社情熟悉的行业优势,依托森林公安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布控查缉工作,并迅速将协查通报发至案发地周边村民小组巡山护林人员,组织巡山护林人员带领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逃窜的林区通道、工棚、窝点进行重点排查。
2014年9月4日18时20分许,元江县森林公安局查缉组在元江曼来镇、因远镇、咪哩乡两镇一乡交界的南溪收费站查缉过往人员和蹲点守候时收到一群众提供的线索,称其刚刚在某林区通道上曾遇见过一人形似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元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出击,向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方向搜索前进,在元江县曼来镇旦弓村委会小泥洞小组草坝水库附近,将作案后自杀未遂潜逃至此的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成功抓获。
在历时四天三夜的查缉中,元江县森林公安局全体参战民警充分发扬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忍耐的精神和森林公安机关优势,翻山越岭,穿沟过谷,风餐露宿,经受住了日晒雨淋、饥寒难耐、蚊虫叮咬和受伤挂彩等重重考验,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予的查缉任务,充分展现了森林公安民警英勇顽强的战斗精神和优良工作作风,向全县21万各族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合格的答卷,确保了全县各族人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中秋团圆节。